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会议发表时间:2020-10-28 13:22 时间:2020-10-2610月19日至20日在石家庄市举行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会议,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法治工作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地就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推进情况、成效亮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十四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思路进行了发言、交流,会议还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信用管理、行政监督等工作专题调度、座谈。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赵根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铁腕治污,突出制度创新、法律执行、执法监督,统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普法宣传,将法治建设贯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过程各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赵根喜同志强调,2020年是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收官年,也是“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奠基年。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建设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法治目标任务,开创“十四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新局面。要对标对表各项法治建设安排部署,将生态环境法治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坚持问计于民,研究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规划;突出重点改革任务,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紧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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